关于同泰路景观整治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现对同泰路景观整治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建设单位: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中心;
公示内容: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2021年9月23日~2021年10月25日)。如公众对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黄工/18813752271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85号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