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浦明珠商业楼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现对南浦明珠商业楼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建设单位: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南浦东乡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公示内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2021年9月15日~2021年10月18日)。如公众对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谢国权/13316285611
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南浦东乡村